本協會是由熱心推動東莞市科學、環保、節能等綠色建筑事業發展的企業、研究院、設計院及專家、學者自愿組成的專業性、地方性、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。經東莞市民政局批準于2016年6月17日成立。業務指導單位為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。
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應具備以下條件:有自愿加入本協會的意愿,擁護本協會的章程,在本會的業務,(行業、學科)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的企業。
一、會員入會的程序
1.領取入會資料:
申請入會的單位前往我會秘書處(地址:東莞市南城新基社區城市風情街市地震局大樓1樓綠色建筑產品展示中心)領取入會相關資料或向秘書處工作人員領取。
2.填寫入會資料:
申請入會的單位須填寫《東莞市綠色建筑協會會員單位入會申請表》和《東莞市綠色建筑協會會員單位基本情況登記表》。
3.提交入會資料:
申請入會的單位向我協會秘書處遞交上述入會材料的同時,還需提供以下資料:
① 會員單位形象照片(方便日后宣傳推廣);
② 需提供一張主要負責人的個人相片,頭像或生活照均可(電子檔);
③ 主要產品或技術的相片和介紹(越詳細越好,方便審批和日后宣傳推廣);
④ 《東莞市綠色建筑協會會員單位入會申請表》《東莞市綠色建筑協會會員單位基本情況登記表》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請寄到協會秘書處(寄原件)。
4.資料核準:
我協會秘書處核實申請入會單位的資料后,交協會秘書長/理事會審批。原則上每個月審核一次,如每月少于10個單位提交入會資料,則為每兩個月審核一次。每月15日召開理事會文字會議審核相關事宜,20日公布審核結果。
5.繳納會費:
審核通過后,申請入會的單位須按照《東莞市綠色建筑協會章程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規定時間內繳納會費。會員單位:2000元/年。
6.頒發牌匾,入會管理:
我會秘書處憑《東莞市綠色建筑協會會員單位入會申請表》和《東莞市綠色建筑協會會員單位基本情況登記表》完成所有入會審批手續后,頒發團體會員牌匾,納入協會管理。為便于與各會員單位之間保持聯絡與溝通,各會員單位除固定一名領導負責外,還應設立1人具體負責與本會的日常聯系,如果聯絡人發生變化,應及時通知委員會秘書處。
二、會員享有以下權利
本會的選舉權,被選舉權的表決權,;參加本會的活動;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;對本會工作的提議權和監督權;入會自愿、退會自由。
三、會員履行以下義務
執行本會的決議;維護本會合法權益;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;按規定繳納會費;向本會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。